週一. 1 月 13th, 2025
非洲豬瘟防疫工作啟動 廚餘回收廉潔防貪併行

【記者 玉女 雲林 報導】

因應非洲豬瘟來襲,大埤鄉公所即日起配合雲林縣政府工作指派啟動「廚餘豬場轉型飼料及退場補助」作業。雲林縣政府在宣布禁用廚餘養豬後,即規劃完善廚餘再利用方案,由虎尾公所清潔隊蒸煮瀝乾製成堆肥,化製廠高溫蒸煮將餐廳廚餘有效殺死病菌,製成肉骨粉外,亦請南亞有機資源回收廠(廚餘堆肥場)協助處理廚餘製成肥料,將產生的肉骨粉及廚餘堆肥的肥料造粒、打包,現階段將免費提供民眾、社區及農民使用,推動廚餘循環經濟再利用。

大埤鄉公所表示,「相關補助申請表件及規範已公布於縣政府農業處網站供查詢,大埤鄉轄內廚餘養豬場,即日可至鄉公所申請,時間至3月31日截止申請。本次雲林縣廚餘豬場轉型飼料及退場補助包括提供飼料差額補貼、自願性退場措施補助」,辦理重點如下:

1.適用對象:凡107年聯合稽查的廚餘養豬場,其用地符合土地分區使用管制規則且具有土地使用權證明者;2.申請期間:自108年1月2日至3月31日為止; 3.補助期間:自完成申請改用飼料起至在養豬隻上市、或完成申請至豬隻出清豬舍拆空完成退場 (最遲108年9月30日止)。4.鼓勵廚餘養豬業者改用飼料養豬:補助飼料與廚餘的價差,估算每頭最高補助2200元。每場補助頭數以牧場登記證或飼養登記證的登記頭數為上限,如未取得畜牧場登記證,但用地符合土地分區使用管制規則且具有土地使用權證明者,則以豬舍面積換算最高飼養頭數為上限(每頭1平方公尺)。5.退場補助措施:不論建築結構材質及折舊,依不同豬舍面積及廢水處理設施容積計算,並按取得合法證照情形,予以差別補助;另對無意願繼續從事養豬者增加退場獎勵金,依豬舍面積100平方公尺以下、100至500平方公尺及500平方公尺以上等3級分別提供20、30及50萬元。

另大埤鄉所政風室呼籲,「禁止廚餘養豬已是雲林縣政府重要防疫工作,鄉內各養豬業者應盡速配合依法辦理補助申請,如有養豬業者或轄內民眾發現不肖公務人員於防疫期間,藉機兜售、販賣政府機關回收民間廚餘,趁勢要求送禮餽贈、邀宴應酬,可利用法務部廉政署檢舉專線0800-286-586踴躍提出檢舉,共同端正公務員廉潔風紀,確保防疫工作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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