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玉女 雲林 報導】
因應非洲豬瘟,雲林縣環保局日前公告「廚餘處理只能做堆肥、掩埋及焚化及非作為動物飼料再利用;全縣禁止廚餘養豬,違者依廢棄物清理法最高可罰三百萬元。」
雲林縣大埤鄉公所說,「雲林縣政府將依照上述新法辦理稽查作業,違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裁罰,最高裁罰六千元,未來全面撤銷養豬場及收受餐廳廚餘許可後,仍繼續收集廚餘者,將針對養豬場及餐廳進行處分,最高可罰三百萬元,請民眾務必要遵守法令規定,避免遭罰。除此之外,雲林縣多數學校廚餘多以鄰近養豬場回收為主,自廚餘禁養令公告後,豬農不再協助學校處理,未來由鄉公所清潔隊協助相關清運工作,請學生家長不用緊張,不須擔心廚餘無法去除而產生惡臭,影響學童受教環境。」
另大埤鄉公所政風室表示,「1月底馬上就要迎接農曆新年到來,如有需要大埤清潔隊協助清運大型淘汰廢棄傢俱,不需委託民意代表來請託關說,亦不用來公務機關送禮、邀宴,只要撥打電話前來登記,鄉公所在受理後會立刻安排時間為民眾服務。如有民眾發現有不肖公務人員要求支付清運服務費或需要送禮、邀宴餽贈等才可協助清運,請撥打法部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反映,讓我們共同揪出斲傷廉潔家園的的蠹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