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玉女 雲林 報導】
雲林縣政府108年度「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補貼」自108年4月1日起至108年4月30日止接受民眾申請,由於受理名額以雲林縣政府當年度所編列之預算為限,依受理先後順序提供補貼名額,若補貼總額超過預算時,即停止受理申請案件,請符合申請者盡速辦理。
108年度補貼基準計算如下(一)單身家庭:按月每坪補貼新臺幣200元,最高補助7坪,並以租金總額50%為上限。(二)二口家庭:按月每坪補貼新臺幣200元,最高補助12坪,並以租金總額50%為上限。(三)三口以上家庭:按月每坪補貼新臺幣200元,最高補助17坪,並以租金總額50%為上限。
(四) 房屋租金補貼期間依租賃契約所載期間核定之,最長以補貼一年為限;期滿如欲繼續接受補貼者,應於年度終了後,於次年度重新提出申請。
請符合申請資格者檢具相關申辦文件或。
大埤鄉公所叮嚀,請民眾特別注意,如對申請要件或應準備文件有任何疑問者,得電洽5916518大埤鄉公所社會處詢問,儘早辦理申請,另大埤鄉公所政風室提醒各申請人請依實際狀況提出申請,避免觸法,如於申報過程,發現受理申請之公務人員涉有不法貪瀆情事,亦請民眾撥打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踴躍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