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三. 1 月 15th, 2025
蜂農登記享農保、災損救助 農業天然災害補助廉政細工宣導

【記者 玉女 雲林 報導】

108年荔枝、龍眼開花率不佳,導致蜂蜜減產,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決議以專案補助蜂農餵飼蜜蜂所需之砂糖,補助額度為三分之一。蜂農應於限期內依農民從事養蜂事實申報登記制度完成登記後,始得申請補助。

大埤鄉公所農業課表示,「請大埤鄉內蜂農、養蜂產銷班及養蜂農民團體依『「農民從事養蜂事實申報及登錄作業程序』」在108年6月30日前至鄉公所辦理農民從事養蜂事實申報事宜,蜂農完成申報登錄除可參加農保外,於發生天然災害時,也可作為災損認定之佐證,如有問題可撥打05-5916521來電洽詢。」

蜂農申報應檢附資料如下:

(一)農民從事養蜂事實申報及登錄通知書1份。

(二)農民從事養蜂事實申報及登錄資料表1份。

(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四)參加養蜂產銷班或養蜂團體證明文件,或各級農民輔導機關(構)或農會提供之證明文件1份。

(五)放置蜂箱現場照片(蜂箱正面須噴上蜂農姓名或養蜂場名稱及編碼等可辨識數量之資料)。

(六)GPS定位點資料或雲端影音履歷系統資料。

每逢天然災害後,政府提供農業天然災害救助,作為農作遭受天災後之補償,惟仍有少數單位便宜行事,未按「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相關法規辦理勘查核報,致遭司法機關究辦,影響機關廉能形象。大埤鄉公所政風室日前召開108年第2次廉政會報,由鄉長林森寳親自主持,政風室辦理「農業天然災後補助」廉政細工指引宣導,和各課(室)主管一同就相關弊端缺失事項,共同參與探討防弊機制,找出問題癥結、提出改善對策,強化機關防弊作為,落實相關補助查核程序,使公務人員能勇於任事,確保機關廉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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