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玉女 台中 報導】
臺中市一名林姓男子(62年次)涉嫌竊盜案,見路旁腳踏車未上鎖而起貪念,下手行竊,原因只因腳痠不想走,因此順手牽羊將腳踏車騎走,作為代步工具,整個犯案過程全遭監視器拍下,經警積極偵辦,順利將林男查緝到案,全案訊後依竊盜罪林嫌函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合作派出所於107年4月底接獲轄內民眾報案,稱其開店時發現停放於店外價值1萬元的腳踏車不翼而飛,雖懊惱自己疏忽未上鎖,但小偷順手牽羊的行為實在可惡。警方受理報案後,員警黃興俊隨即展開調查,積極調閱附近民間及路口監視器,發現當日清晨有一名頭戴斗笠的男子在該店外徘徊,趁四下無人之際,將未上鎖的腳踏車騎走,警透過監視器影像,掌握竊嫌正面臉孔,經多方比對後,鎖定林姓男子涉案。
林嫌到案後表示,其當日清晨很早就出門,因無交通工具,皆以走路方式移動,一路從中區步行至東區,走了很久覺得腳很痠、很累,恰巧見到路旁停放一臺未上鎖的腳踏車,才會下手行竊,將車騎走作為代步工具,更心存僥倖以為偷腳踏車沒這麼容易被查到,卻不知整個行竊過程都遭監視器拍下,竟在半個月就被警方追緝到案,實在有夠倒楣!
警方表示,多數竊賊通常鎖定都容易下手的目標做為犯案標的,因此,對自身財物多一道防護手續,諸如自行車上大鎖、機車鎖龍頭等措施,都能有效降低宵小覬覦,另竊賊若以為所竊財物價值不高就不會被抓,實屬大錯特錯,警方必定會將其緝拿到案,保障民眾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