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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區監理所查獲違規營業白牌貨車-重罰10萬元

嘉義區監理所查獲違規營業白牌貨車-重罰10萬元

照片/嘉義監理所提供

【新民生報/記者蕭嘉農/嘉義報導】

嘉義區監理所與嘉義縣警局組成監警聯合稽查小組,日前在民雄工業區查獲黃姓男子以自用小貨車載送快遞貨物並收取運費,因未經申請核准而經營汽車貨運業,該所依規定重罰10萬元,希望遏止白牌貨車違規營業歪風。

嘉義區監理所表示,查獲之違規營業自用小貨車車牌為「白底黑字」,合法的營業用貨車是「綠底白字」,依規定要向公路主管機關申請核准設立並領有汽車運輸業執照才得以營運;依據公路法第77條第2項規定,未申請核准,而經營汽車或電車運輸業者,得依其違反情節輕重,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並勒令其歇業,其非法營業之車輛牌照及汽車駕駛人駕駛執照,並得吊扣4個月至1年,或吊銷,未滿2年不得再請領或考領。

白牌貨車沒有受到汽車運輸業相關法規納管,也破壞運輸業市場秩序,為保護消費者的權益,嘉義區監理所會定期專案排定稽查班次,一旦發現違規案件,即依規定裁處,並呼籲民眾及商家勿貪圖便宜找違規白牌貨車載貨,如有運輸需求,應尋求合法貨運業者配合運送,以保障合法權益及避免衍生之消費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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