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一. 1 月 13th, 2025
有ㄉㄚˋ心,貼了再上閃亮亮 中二分局加強護老宣導提醒高齡人口用路安全「車速」+「行人」違規穿越馬路等於「死亡」,第二分局除加強護老宣導外,並持續強化「車輛不讓行人」違規取締。

(新民生報記者 楊曼林/台中報導)

隨著天氣逐漸暖和,高齡長者漸漸走出戶外,利用早晨、黃昏時運動,經交通事故統計資料顯示,65歲以上高齡長者發生交通事故以4時至8時、18時至20時發生最多,高齡長者亦多於此時段外出運動,為防制高齡長者發生交通意外,第二分局分局長陳家銘日前攜員至太原綠園道,進行護老交通安全宣導,接地氣與高齡長者「互相搏感情」,促進警民良好關係,更藉由發放運動安全反光條,貼心提醒高齡長者外出運動時,可貼上安全反光條再行出門。

有ㄉㄚˋ心,貼了再上閃亮亮,中二分局加強護老宣導提醒高齡人口用路安全。

「車速」+「行人」違規穿越馬路等於「死亡」,第二分局除加強護老宣導外,並持續強化「車輛不讓行人」違規取締,如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第48條第2項規定,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等違規態樣,希望駕駛朋友多禮讓行人, 以維護高齡者及其他行人路權及安全。

第二分局分局長陳家銘率分局幹部、警察志工及賴厝國民小學校長賴振權、賴福里里長黃灑晴暨里民合力宣導高齡長者晨昏穿亮亮及遵守行人路權交通安全宣導。

分局長陳家銘貼心提醒高齡長者外出運動時,宜穿著顏色鮮明衣服或配戴反光飾物外,應儘量靠路邊行走,穿越道路時應走行人穿越道(斑馬線),未劃設行人穿越道路段,應先看清左右無來車時再迅速通過等安全用路觀念,以確保通行安全。

「車速」+「行人」違規穿越馬路等於「死亡」,第二分局除加強護老宣導外,並持續強化「車輛不讓行人」違規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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