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新聞中心/花蓮報導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在辦理不動產移轉,申報契稅及土地增值稅時,記得填寫「契稅申報書附聯」,一併申報移轉後房屋、土地使用情形,將可為您節省房屋稅及地價稅的負擔。
該局表示,民眾購屋常常會委託地政士等專業代理人辦理契稅申報事宜,因不瞭解前屋主房屋的課稅情形,致新所有權人取得後實際上已變更作住家自住使用,但未及時提出申請,造成稅負加重情形。
稅務局特別提醒,不論是自行申辦或委託地政士等專業代理人辦理契稅申報事宜,只要申報時一併填寫「契稅申報書附聯」,並在完成房地移轉過戶登記,辦竣戶籍遷入後,稅務局將會主動依所填寫「契稅申報書附聯」審核,如符合自住自用使用相關規定,地價稅及房屋稅即可適用優惠稅率,不用再另外以書面申請。
地方稅務局強調,為加強便民服務,積極推廣「網路申報」作業方式(網址:https://www.hltb.gov.tw)申辦各項業務,民眾若採網路申報契稅及土地增值稅者,亦可於網路上填註申報書附聯,即可申請適用優惠稅率課稅,可免除往返稽徵機關的時間及人力。如民衆對以上事項尚有任何疑義,歡迎利用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或總機8226121轉137、138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