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電報記者廖宥婷/台中報導】
為遏止毒駕危害交通安全,臺中地檢署日前宣布啟動「毒駕預防性羈押」新制,針對符合「八大毒駕類型」案件,將積極向法院聲請羈押。臺中市警察局大甲分局隨即強化攔查勤務,新制實施後短短10天內即查獲6件毒駕、28件酒駕案件,其中3件毒駕案遭檢察官聲請預防性羈押,已有2件獲法院裁准。

大甲分局統計,今年1月1日至5月24日止,共查獲23件毒駕及101件酒駕案件;而自5月25日至6月4日強化執法期間,短短10天內即再查獲6件毒駕及28件酒駕,顯示警方攔查密度與執法力道明顯提升。
警方表示,過去毒駕案件多以限制住居或交保候傳方式處理,對於部分高風險涉案人仍存在再犯疑慮。隨著臺中地檢署推動毒駕預防性羈押機制,警方查獲符合相關條件的毒駕案件後,將積極蒐證並建請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以即時隔離高風險駕駛人,降低公共危害。
大甲分局指出,未來將持續針對轄內事故熱點、深夜聯外道路及治安重點區域執行路檢與巡邏勤務,全面打擊毒駕及酒駕行為,維護用路人安全。警方也呼籲,吸食毒品後駕車不僅危害自身與他人生命安全,更可能面臨刑事責任及羈押處分,切勿心存僥倖,以免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