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玉女 雲林 報導】
為保障民眾在炎炎夏日食品安全衛生及品質,大埤鄉公所政風室依照法務部廉政署「推動食品安全廉政平台實施計畫」與雲林縣衛生局、大埤鄉衛生所在107年8月份展開聯合食安稽核工作,稽查對象包括大埤鄉內知名連鎖飲料店、觀光工廠餐飲店、早餐店、龍頭便利超商等民眾大量消費據點。
衛生單位表示,「夏天飲品使用量大,而最常搭配之冰塊常因『無防止病媒入侵設施、成品未離地置放等』造成食品污染;稽查過程發現不合格者,衛生局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給予初驗不合格之業者在一定期間內進行衛生狀況改善,若複驗仍不合格,則依同法第48條裁處新臺幣3萬以上至300萬以下罰鍰。」
大埤鄉公所政風室說,「藉由落實行政院食安五環工作,可保障國人食品安全,且為防止不肖公務員假借稽查機會,要求餽贈、飲宴等不當行為,由政風單位陪同可增加業者確信稽查公平、公正信心;而嚴正執法公務人員,在廉政單位到場旁同下,避免遭受民代關說施壓,做出不正確檢查結果。
另外,如有廠商發現公務人員假借稽查機會,要求業者送賄餽贈,可撥打0800-286-586法務部廉政署廉政專線提出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