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二. 1 月 14th, 2025
移民署伸援手 印女來臺19年終獲居留權

【記者 玉女 彰化 報導】

彰化縣一名印尼籍吳姓女子於民國88年間持停留簽證與我國人結婚,來臺後因不諳法令未申辦居留證,加上來臺多年印尼護照也逾期遺失,長期以來過著足不出戶、封閉社交的生活,直到移民署發現後並積極協助,於107年8月31日將居留證交付她手中,吳姓女子始展露笑顏。

「三哥105年間因工作意外死亡,……,因為三嫂(吳姓女子)沒有合法居留身分,沒有辦法工作,也沒辦法用自己的名義申請社會救助。」吳姓女子的小叔向移民署求助時如此說道。吳姓女子的先生因工傷意外身故後,獨自扶養2名未成年兒子,大兒子甚至經醫生診斷有智能不足的情形,家中經濟窘迫,需仰賴小叔協助。然而,小叔也有自己的家庭要照顧,長期以來對於家中收入開銷扮演相當吃重的角色,壓力過大承受不了,因而決定向移民署求助。

移民署彰化縣服務站於接獲該民眾陳情的第一時間即與彰化縣專勤隊共同研商如何協助吳姓女子。因吳姓女子來臺時間已久,年籍資料難以確認,經與印尼在臺辦事處多次聯繫溝通後,終於取得吳姓女子新護照,並辦理後續在臺居留事宜。

在移民署同仁的奔走協助下,吳姓女子終於獲得在臺的居留許可,移民署彰化縣服務站與專勤隊於上週五連袂前往吳姓女子住處,將剛印製好的居留證件送到吳姓女子手中,恭賀她取得合法居留身分,並提醒她在臺權益。來臺多年的吳姓女子不禁展露笑顏,其小叔也頻頻感謝移民署人員的協助,並表示接下來會協助三嫂找份工作,使她能安心照顧孩子、家庭及在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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