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玉女 台中 報導】
臺中醫法論壇自102年起已連續舉辦五年,第六屆臺中醫法論壇12月16日於台中榮總隆重登場,當日邀請上百位醫界和法界的翹楚齊聚一堂,針對今年最熱門的醫療與法律議題深入探討。上午場之主題為病人自主權利法之告知與同意及預立醫療決定;下午場的主題則為醫療法第82條修正之於民事、刑事的適用探討。
民國105年一月公告,預計於明年初即將正式施行的病人自主權利法,是亞洲第一部保障病人自主權利之專法,本法除站在病人的立場保障病人之知情選擇與決策權外,其核心重點為,具完全能力之意願人可以透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事先立下書面之「預立醫療決定」,以確保病人於意識昏迷或無法清楚表達意願時的醫療自主權。然該法案與原有法律之競合、對臨床醫師造成之衝擊等,都是值得持續討論的議題。。
另外,歷經多時討論而於今年初修正通過的醫療法第82條,除明確訂定醫事人員民事責任及刑事責任之過失構成要件及應裁量事項,亦明定機構本身系統性錯誤引起之損害賠償及醫事人員之連帶賠償責任外,亦明定機構本身系統性錯誤引起之損害賠償及醫事人員之連帶賠償責任。希能減少醫病之間之爭訟,進一步改善急重症醫師五大皆空的窘境。
無論是病人自主權利法或是醫療法第82條的修正,其最終目的皆在提升病人權益並改善醫病關係。希望透過本次的盛會,醫界和法界能彼此交流,攜手再創和諧的醫療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