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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環保局呼籲民眾廚餘分類作回收

嘉義市環保局呼籲民眾廚餘分類作回收

「多一份資源被利用,就少一份垃圾被丟棄!」,依垃圾強制分類規定,垃圾排出前應先分3類:「一般垃圾」、「資源回收物」和「廚餘」,才能交給清潔隊或民間清運機構清除,未依規定辦理者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處以新臺幣1,200~6,000元罰鍰。
步驟1:「惜食減量」,為了避免資源過度浪費,請市民朋友一同配合廚餘源頭減量,無論是在家或外食都請秉持「吃多少、煮(點)多少」的原則,以減少食物的浪費和廚餘的產生。
步驟2:「瀝乾水分」,廚餘回收前應先瀝除多餘的水分,讓廚餘盡量保持乾燥狀態,如此一來,不但可以降低細菌增生的風險,亦可減少異味產生。
步驟3:「妥善分類」,如果廚餘分類不確實,除了會增加清潔人員的工作負擔外,也會影響廚餘再利用的品質。所以請務必將廚餘中的雜質分離,例如免洗筷、橡皮筋、塑膠袋以及骨頭魚刺等,不是廚餘類請勿丟入廚餘桶。
步驟4:「要回收」,請民眾盡量以可重複使用的容器盛裝廚餘,將廚餘倒入垃圾車後方附掛的廚餘桶進行回收。妥善回收、不亂丟棄,讓廚餘能有好歸宿。(嘉義市政府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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