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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執行公務 在行人穿越道被撞 市長林智堅慰問:將加強取締

【記者陳瑞英/新竹報導】

新竹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偵查隊馬姓員警今早在中正、英明街口執行陳抗勤務時,在行人穿越道被車輛撞飛,造成臉部、四肢多處撕裂傷,緊急送往國軍新竹地方醫院,臉部傷口縫超過10針。新竹市長林智堅接獲報告後,立即前往慰問,他也要求警察局交通隊加強取締、確實開罰,守護行人安全。

警方調查,馬姓員警今早10點在新竹市議會前處理抗議業務,過馬路時,看見謝姓汽車駕駛放慢車速,馬姓員警以為車輛讓行,因此放心通過行人穿越道,沒想到,謝姓駕駛疑似看完民眾抗議,突然加速,直接撞上馬姓員警。馬姓員警說,當時根本來不及反應,突然就被撞上。警察局表示,將依規開罰處理。

馬姓員警經急救後仍在醫院觀察中,新竹市長林智堅今拿著慰問金與水果前去慰問馬姓員警,林智堅市長表示,已經走在行人穿越道上還發生車禍,讓他很不捨。汽、機車行經過行穿線或斑馬線均應減速停讓,「禮讓行人、行人優先」,他已要求警察局交通隊要持續加強取締、確實開罰,守護行人安全。

警察局長李安淳表示,新竹市府從9月份推動路口大執法,針對十大易肇事路口,以及市區熱點路口,加強取締開罰,至今已開罰7千多案件。呼籲汽機車駕駛遵守「慢看停」原則,禮讓行人,若「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將依法開罰。另外,行人也需注意,若「行人未依規行走行人穿越道」「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不遵守警察手勢指揮穿越道路」,一樣會被開罰。

 

新竹市政府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機車不停讓行人,最高罰3600元;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最高罰5400元;汽機車闖紅燈可罰1800到5400元、紅燈右轉可罰600到1800元;行人未依標誌或指揮穿越道路、或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可罰300元。

 

新竹市政府提醒,新竹市力推步行城市計畫,汽機車、行人的用路文化的改變將是非常重要的一環,「禮讓行人、行人優先」,盼新竹市能帶頭成為步行城市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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