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范家豪/岡山報導】 橋頭地方法院執行處今15日上午9時30分事務官劉博文率同法院各股點交人員、拍定代理人及警方約二百多人前往岡山鋼鐵廠執行強制點交,租約人王大進等廠內人員認為點交違法,雙方人員一度於大門口對峙,王大進表示,昨14日下午在委任律師王國忠陪同下前往橋頭地方法院遞陳情狀,要求依據監察院11日所發文處理並中止強制執行命令。地院執行處劉事務官若仍是以無效的點交執行命令,違法強行執行點交,將不惜與眾多投資人發動激烈抗爭、不惜流血誓死護產,若有造成無謂的傷害,地院應該起責任。
▲劉事務官率同法院各股點交人員、拍定代理人及警方約二百多人前往岡山鋼鐵廠執行強制點交。(圖/記者范家豪)
▲租約人王大進等廠內人員認為點交違法。(圖/記者范家豪)
王大進進一步表示,他投資在岡山鋼鐵廠近6億元,加上10餘年來利息超過10億元,地院執行處卻不維護他的權益,意圖圖利拍定人,違法發出未加蓋地院印信的無效強制點交命令,此事實在陳情監察院後,11日已發文給橋頭地院,指該案疑有圖利拍定人事實,嚴重損及權益等情,指示說明處裡函覆,因此趕在昨日下午遞交陳情狀一併將監察院發文送進地院,並請求院長秉公處理。
▲雙方人員一度於大門口對峙。(圖/記者范家豪)
▲廠方有一名人員受傷被抬上救護車送醫。(圖/記者范家豪)
王大進憤怒表示,他嚴正質疑執行處事務官劉博文違法亂紀與拍定人合謀,要以強制點交手段圖利拍定人,無疑是以公權力圍事,有嚴重枉法舞弊情事!以4月24日的現場履勘為例,一般法院發出公文,都有事務官簽名及法院印信始具效力,但該次執行處所發出的執行點交命令公文,竟然出現嚴重漏洞,不但執行事務官沒有簽名,更沒蓋法院印信,顯然動員上百名含警力及執行處人員行動,根本是事務官劉博文為協助拍定人取得地上物使用權,濫用職權動用指揮權,想私自藉優勢警力完成強制點交的違法亂紀行動。
▲雙方形成二度對峙。(圖/記者范家豪)
對此,事務官劉博文予以駁斥,且強調法院執行點交命令早已送達,只是對方拒收,在雙方僵持的情形下,檢警人員未從大門進入,卻選擇由鋼鐵廠左方的圍籬空隙中進入廠房,廠方人員也轉移至左方,雙方形成二度對峙並造成推擠,此時卻傳出廠方有一名人員受傷被抬上救護車送醫。
▲王大進要求依據監察院11日所發文處理並中止強制執行命令。(圖/記者范家豪)
委任律師王國忠聲明,本案迄今為止,無論是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的裁定或是最高法院的裁定,從沒有任何單位有明示或默示指出本件應該強行點交;加上王大進於106年7月間所具的民事陳述意見狀,雖經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裁定抗告駁回,然陳情人已提出再抗告,現仍繫屬最高法院中,迄未確定,司法事務官執該未確定之裁定,逕認陳情人陳述之內容不足採,並援為認定點交之依據,實屬專斷。
▲劉事務官開始對警方下達攻堅命令進行強制點交。(圖/記者范家豪)
王大進強調,他是合法承租並非無條件占有,且依據正當法律程序,本件應將拍定人之點交命令予以駁回,由拍定人另案提起訴訟解決實體爭議事項,公民對違法的點交命令得不服從,呼籲警員對不合的執行命令也不應服從,不要做違法執行的推手。
▲警方開始攻堅並與廠方人員產生推擠。(圖/記者范家豪)
最後雙方人員在對峙一個多小時後,事務官劉博文開始對警方下達攻堅命令進行強制點交,此時廠方人員也手拉手圍成人牆阻擋,但在優勢警力使用警棍盾牌攻堅下順利進入廠方的行政大樓,並由劉事務官對各股點交員及拍定代理人從行政大樓逐一進入各樓層進行點交。此次法拍案紛爭至此暫時告一段落,在檢警的強制作為下完成點交,幸而過程中無人員傷亡。
▲在優勢警力使用警棍盾牌攻堅下順利進入廠方的行政大樓。(圖/記者范家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