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茗富/台中報導〕
臺中市中區一家夜店為吸引顧客上門,於日前舉辦「SM PARTY」活動,以打扮性感的女舞者仿效SM情節表演為噱頭,做為攬客的手段,雖然表演的內容尚未達到妨害風化的程度,然仍造成民眾質疑表演太煽情。警方為遏止該夜店舉辦活動遊走法律邊緣,動員警力前往該夜店進行臨檢。
轄區第一分局昨晚出動大批警力前往該夜店進行臨檢,逐一臨檢在場人士,現場經查雖無違法情事,但警方指出依據《臺中市休閒娛樂服務業管理自治條例》第13條之1第1項前段規定:休閒娛樂服務業之代表人或負責人於其營業場所涉犯提供場所之賭博、妨害風化、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或其他同類犯罪行為經起訴者,主管機關應命其停止營業,其期間為6個月以上、2年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