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一. 1 月 13th, 2025
見警察就跑 原來是酒測值破表

〔記者張茗富/台中報導〕

第一分局大誠分駐所所長林欣恆、巡佐宋忠信與警員陳鋐農、施雅涵日前經臺灣大道時,眼尖的陳員發現前方一輛機車左搖右晃、行車不穩,正想上前攔查時恰好自由路口紅燈亮起,陳員隨即向一旁的宋員示意分頭上前攔查。沒想到騎車的男子見宋員指揮停車時卻轉身想逃,眼明手快的陳員隨即將其拉下,果然聞到滿身酒味,進一步以呼氣測試其酒精濃度,竟測得超過每公升2毫克的破表數值,加上男子逃逸及拉扯過程造成陳員腿部遭排氣管燙傷,警方除依法製單及扣車外,訊後將男子依妨害公務及公共危險罪移請地檢署偵辦。

警方調查,40歲的黃姓男子105年間才因酒駕被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及罰金3萬元卻仍不知悔改,晚間在北區與友人喝完啤酒後,還是騎著機車要回霧峰住處。黃男被逮後供稱只喝了8瓶600CC的啤酒,還說酒量很好、不會有危險,當初是因為看到右手邊的警察叫他停車時一時緊張,加上有喝酒擔心又被抓,才會趕快加足油門向左轉,沒想到左邊還是有警察,真的是插翅也難飛了。

警方表示,酒後駕車害人害己,酒駕不僅會造成他人行車安全之危害,也可能讓自己陷入巨大傷害及無法想像之後果,呼籲駕駛人恪遵「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車」的原則,以免因酒害事而後悔莫及。

 

Print Friendly, PDF & Email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