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一. 1 月 13th, 2025

 

【作者  中廣新聞主播  郭子琳】

 

不知道你是不是也是這種類型的人:你的工作能力很強,你工作很認真,你完成工作的進度很快,你在老闆和主管的心中理所當然應該是最優秀的員工,但為什麼搞到最後,上司總是把繁雜的、艱難的工作,或沒有人願意做的工作丟給你,而上司卻帶著其他偷懶的同事一起去享樂?甚至對於你在工作上的盡責和付出,沒有一句讚賞和鼓勵?

 

閨蜜L小姐是一位很有工作能力的人,也曾經在幾所大學、NGO單位工作的經驗,舉凡企劃、行銷、人事、管理、傳播美編等方面都在行,生下寶寶後,重出職場,找了一個NGO單位擔任總務主管。

 

這一個NGO單位有比較崇高的理想和觀念,但落實在實際的管理角度來看,就是身處在其中工作的人,對於何謂組織、分層負責和公司決定權是什麼,這些概念都是比較鬆散的,以至於在這個組織中,實際該向董事會負責的總經理可以賞花蒔草,過著優雅的美妙生活,組織運轉中大大小小的專案、人事和困難都交給這位總務主管處理負責,偏偏在這位總務主管下僅有的三位工作人員各有各的專職—會計、出納、某專案人員,超出這些專職工作範圍的,這位總務主管都無法分派人一起處理,這個NGO組織有些工作或勞工福利是經過全體表決後決定的執行方向,卻可能會因為幾個人不願意配合而全部翻盤……而這位總務主管得面對的是一個有30個工作人員的NGO組織,而這個NGO服務的對象超過1000人,董事會裡董事長想到什麼事就找他,總經理遇到什麼事就找他,其他部門的人有任何事也可以找他協助處理,搞到這位總務主管精神壓力很大,想跟總經理嗆聲了。

 

 

經過我們八卦小組討論之後,建議這位閨蜜L小姐,要把小英總統的「程序正義」拿來用,什麼叫「程序正義」程序正義簡單說就是「確實跟著遊戲規則走」,一般所謂的「程序正義」,也就是法學上所謂的「正當程序」。在一個公司組織的管理中,董事會所選派的總經理是實質向董事長和董事會負責的,因此總務主管有工作上的困難和負擔過重的情形,理應反映給總經理處理,董事會和董事長也不該跳過總經理(為何會想直接跳過總經理?大家都得想一想背後的動機),直接交辦給總務主管,而當總經理再指派不合情理的工作事項給總務主管時,總務主管也應該要懂得「溫柔的堅持」–這不是我的角色職務應該做的,如果硬要塞給我也可以,我不保證可以如期如質完成交派的任務,那麼到時候您可能會給自己惹上大麻煩……好吧,如果這位總經理還是不管不顧,非要把超過合情合理的工作加諸這位總務主管身上,那麼就放自己一馬,看是要離職說拜拜,或者就照實際進度執行工作就可以,找找好友丟垃圾也可以,千萬不要心裡委屈,生活是自己的,委屈久了常常擺臭臉給上司或其他同事,搞到最後爹不疼,娘不愛,工作生活一團亂,那就沒意義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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